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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两个产煤村到处沉陷 居民无钱搬迁住危房

煤炭资讯网 2011-1-10 7:18:45    焦点话题

2010年5月,宜宾的雨季如期而至。

在位于宜宾市南部的珙县坳田村,这场阴雨持续了四十多天。

一天夜里,秦坤高夫妇正就着阴冷的天气在家睡觉,突然听到“轰隆隆”一声炸响,两人跑到晒谷场上一望——坏了!屋后的树倒了,泥石流来了!

两人当即跑回屋把被子抱出来,“害怕房子垮了没地方住”。这所房子,背靠山坡,后墙根下一个两米多深的坑,屋内有裂缝,山坡上的沟槽及泥石显示,这里时常有泥沙滚落。

这事儿对他们而言并不新鲜。他们几乎每天都听着地下采煤的炮声,在震动的房屋里生活,为山体和房子可能面临的垮塌提心吊胆。

也是坳田村,2006年下半年的一个的夜晚,风雨交加,秦培相一家刚睡下,“轰轰轰”,屋前的山坡崩塌,塌方离卧室不到5米。

秦培相扔了一条竹竿到刚刚塌陷的坑里,“竹竿看不到尖”,坑的深度可能超过30米。紧接着,隔壁卧室和猪圈之间的土墙也坍塌了,两头猪被压死。一整晚,秦培相一家人没再敢睡觉,躲在屋角坐了一晚。第二天,他们开始搬家。

2005年初,高县文江镇白果村,王成书的妻子去了一趟县城,回到山上时傻眼了——他们屋前出现了一个三四米宽、十多米深的坑——当地人称之为“天坑”。木房子就像吊脚楼一样,悬在“天坑”边上,堂屋的一端和两间卧室的一角沉陷,堆在屋前的木料全部滚了下去。在这之后,王成书的屋前又出现了两个直径约1米的“天坑”。

坳田村、白果村都处于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煤集团”)芙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芙蓉集团”)采煤区,在村里,这样的“天坑”随处可见。

“此房危险”

王成书至今对两次泥石流记忆犹新——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天,孙正均的妻子从山脚背着木料经过煤场时,遇到山体滑坡,一块大石头从她身上压过去,当场死亡;六年前,再一次山体滑坡,石头滚进一户人家,在墙壁上打出一个两三米宽的洞,家具被砸毁。

如今,这样的隐患依然存在。

珙县兴太村村民黄栋才房子外墙上,赫然刷着“此房危险”四个大字。一家人不得不在2010年搬离此处,仅留老母亲看守。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走进房内看到的景象是:东北房四面墙全部开裂,两堵墙与屋顶和地面错开;东南房有裂缝从屋顶划到窗边,再延伸到地面,并与北面房斜贯西南、东北角的裂缝相连。裂缝最宽的地方,能伸进三四个手指。因为漏雨,屋内潮湿阴冷。

2010年4月,芙蓉集团白皎煤矿人员在他房子里贴了三处封条。“测量是不是还会继续开裂”,村民介绍说。12月16日,当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走进这所房子时,这几张封条已经从中断开,证明房子依然在继续开裂。

同样是矿区所在的珙县溪尾村村民黎安蓉说,几乎天天能听到地下采煤放炮的声音,不分昼夜,每当此时窗户也会跟着颤抖。有一次,他们一家人正在吃饭,突然“嘭”的一声,“地好像要撑起来了。”黎安蓉说。14岁的儿子吓得大叫:“妈呀,赶快跑!”房子在这样日复一日的震荡中产生裂缝,漏雨成为常事。

高县文江镇得狼村村民说,一二十年间,村里的小学曾经因为墙体扯裂、后方塌陷而两次毁坏,村子里不再新建学校,小学生每天要步行往返15公里到镇里上学。

在溪尾村海拔将近一千米的九队,59岁的孤寡老人陈炳芬常常要背着胶桶下山找水。她来回需要两三个小时,“走完一身都湿了。”她曾经准备了一口大水缸蓄水,“(煤矿)一放炮,震坏了,又装不了水了。”

在这里,村民要靠天吃水,通常只要晴两三天,村民们就不得不到山沟沟或山脚下找水。他们连洗脚水、洗澡水都舍不得倒掉,“还要淘红薯,喂猪”。一两年前遇到干旱的时候,住在溪尾村九队的黎志贵不得不用粪清水来喂猪。

“红卫煤矿(的煤层)打得太矮了,水出不干了。”长宁县石垭村和新保村村民说,采矿时地下水涌进矿井,出现漏水事故。这样的开采,直接导致了地下水严重渗漏,人畜饮水紧缺。2010年,红卫煤矿停产后,煤层里渗出的黄矸水,从村庄的河沟和老矿井里涌出来,河水呈黄色。

2010年12月中下旬,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实地采访过的芙蓉集团杉木树、白皎、红卫煤矿,周边的珙县巡场镇坳田村、溪尾村、兴太村、德窝村、芙蓉村、塘坎村,高县文江镇白果村、得狼村,长宁县硐底镇新保村、石垭村等地,无不充斥着这些问题:山体沉陷、房屋开裂、用水紧缺以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地底下都是煤矿的巷道。”村民大多称,经常能听得到地下采煤放炮的声音。

白果村,杉木树煤矿原风机房住房,墙上两张由国土部印制、高县国土局发放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写明,这里“位于灾害点上”,面临1.2万立方米的滑坡、泥石流灾害,灾害原因“大暴雨、久雨、采煤等”。

沉陷区周边农民居无定所

秦培相十八九岁下矿井的时候,芙蓉矿务局才到宜宾两三年。

“那时候下矿的都是精干的年轻人。”秦培锋说,当时下井采煤,可以算15个工分,每天能有4毛2分钱,是生产队工分最高、收入最高的。而现在,62岁的秦培相只是一个瘸腿的乞丐。

在屋前出现“天坑”前,秦培相几兄妹已经在屋子里发现了裂缝,这样的裂缝从墙面一直延伸到地面,裂缝宽的地方“能放下一个手掌”。

塌陷后的第二年,秦培相在李子林煤矿左腿受伤,至今残疾;同一年,他的妻子病逝。现在,他拖着一条瘸腿、带着16岁的痴呆女儿,四处乞讨——他还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在上学。

妹妹秦培珍十多年间一直在搬家——自己的房子裂了,搬到乡邻秦培基家,房子又裂了;搬下山,在县城里租房,依然是几次三番地搬家,“每一次老板说要用房子了,就要搬。”刚一提到搬家,她就抱着孙女转过身掩面而泣。频繁搬家让她感到又麻烦又屈辱:“如果有钱修得起,就不存在这事。”

“有钱也没得地。”弟弟秦宏伟接话说。

兴太村,吴小翠已有身孕,挺着大肚子,指着厨房北面墙角的裂缝说:“最近又变宽了。”这是一所砖木结构的房子,裂缝大概有三四厘米宽。知道自己住的是危房,但是为什么不搬?“要给我们解决问题,不解决问题怎么搬?还要种庄稼养家!”

在宜宾,起码有45年的采煤历史,最主要的矿区是川煤芙蓉矿区,由芙蓉矿务局负责经营,后来更名为芙蓉集团。矿区合并、关停以后,主要有杉木树和白皎两大采矿区,大部分在珙县范围内。除芙蓉集团,还有当地的“小煤矿”,负责开采“边角底料”。

以杉木树矿区为例,南面的主矿区,由杉木树煤矿公司开采。

北面,坳田村,从1965年开办的第一个县办煤矿罗罗坡煤矿开始,采矿区域逐渐扩展到整个山体,开采方式也从手工挖掘表面,变成了机器“立体开采”。在坳田村,几乎每翻过一片山,就能看到一个煤矿风井。

西面,高县白果村,风机“轰隆隆”的声音随处可闻。村民说,“小煤矿”最多的时候,一个山头都不低于15个。磨盘田煤矿的法人代表胡金海,是白果村现任村支书。

官方资料介绍:芙蓉集团年设计生产能力345万吨,核定生产能力为240万吨,2009年主营业收入8.56亿元,净利润2000万元;珙县当地开办的煤矿有38个,开采规模2010年末预计达到600万吨,可以实现产值18亿元。珙县发改局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煤矿产值占当地GDP比重约56%。

珙县发改局副局长张成松说,煤矿对珙县不仅仅意味着GDP,“是国家的政策,只要国家批准了采矿范围、采矿区域,就要开采,(开采)许可不是地方决定的”;“矿产总是要开采的,煤矿是必需的”。

各村最初发现采煤影响到生存,是发现地下水逐渐减少,农田污染,人畜饮水逐渐断绝。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各村大部分农田无法耕种。到上世纪90年代,房屋开裂等现象开始大量出现。

在2002年5月至2008年5月间,村民往往是从当地“小煤矿”或县财政获得补偿款,标准从2000元到30000余元不等。

秦培相和秦培珍,2003年和2004年间,各领到5500元作为“移民搬迁补助”。秦培峰,2002年5月领取坳田煤矿和县财政的“拆迁补助”4167元,他在山脚盖的新房花去了6万多元,至今背负2万多元的债务。而“搬迁”或“拆迁”的补助意味着“一次买断”,此后他们就不再享有补贴。

“无煤区域建房”成空文?

2004年开始,国家财政密集拨款,用于原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开展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1126号)要求:“对受损较轻的城乡居民住宅进行加固维修;对破坏严重的农村居民住宅采取拆除补偿,由当地政府组织在规划的无煤区域建房;对破坏严重的城镇居民住宅采取易地重建,集中搬迁。”

通知说,对西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国家财政配套50%的资金。

在此背景下,川煤集团提出了宝鼎、芙蓉、广旺、华釜山、达竹等五大矿区采煤沉陷区治理的申请,并获批准。

2007年,四川省发改委下达《关于芙蓉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07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同意川煤集团芙蓉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

国家及省市政府出资80%,即7057万元,城镇搬迁居民出资617万,芙蓉集团出资1147万元,共8821万元投入芙蓉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全部资金由芙蓉集团总负责。

其中提到要建两个住宅小区(组团)安置“受灾搬迁居民”。

村民们没有人住到了住宅小区,甚至不知道这两个住宅小区建在哪里。当坳田村村民秦培基等人拿到“35号文”以后,他们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政府要求给农民建安置房,但是有人把小区挪作他用或当做商品房卖了?

事实上,安置房没有被当做商品房卖掉,而是在调整用地规划后,集中在珙县建设了一片住宅小区,用于煤矿职工安置。根据8821万元的最终分配结果,66.6%的资金,包括近1000套安置住房,被用于芙蓉煤矿内部部分职工的安置。

而受到煤矿影响的农村村民,却只获得了“采取拆除补偿”的部分——2009年,一部分村民获得了21500元“受灾补助”。一些被认为危险的房屋,同意拆除,可以获得这笔费用。

巡场镇房价3000元/平方米以上,建材价格上涨,农村建房成本动辄10万元以上。21500元“搬迁费”,村民们说:“搬不走。”在坳田村,秦培基等人的房屋,在镇政府搬迁小组和村委会成员的带领下,被强拆。

在新建安置小区珙县塘坝小区,管理人员王某及住户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该小区14栋住房,加上计划增建的2栋,将有约1000套住房。目前入住的煤矿职工约700户,安置结束可能达到760户左右——低于原文件批复的933户。

王某称,起初向财政申请补贴前进行的调查,估计被安置对象应该有1000户左右,而现在一部分职工并不愿意购买这些安置房。

根据治理资金的实际使用比例,933户(甚至更少的)煤矿职工与1743户周边农民,户数比约为1∶2,而补偿资金约为2∶1。也就是说,4个农民才相当于1个煤矿职工。

为何采煤沉陷区治理资金、新建的珙县塘坝小区被主要用于了煤矿内部职工安置?

对“破坏严重的农村居民住宅”,“由当地政府组织在规划的无煤区域建房”,为何没有实现?

芙蓉集团计划发展部副部长骆帮友说,对煤矿职工和周边农民实施两种标准,是国家发改委的政策,农户只是进行包括货币补偿和维修加固补贴在内的“农赔”,“我们也没有办法”。

此外,珙县发改局副局长张成松说,即使是目前“不能满意”的补贴政策,以后都“没得争取的可能了”。 根据国家发改投资20041126号通知:“今后新发生的采煤沉陷破坏责任自负,治理时国家不再予以补助。”2007年这一笔治理资金,无疑是最后一笔国家财政投入。

芙蓉集团在塘坝小区的管理人员说:“农村受气受害是他们(县政府)的事,要解决县里解决,与我们没关系。我们赔偿跟国家赔偿时一起到的……我们算过,大概有二三万个平方(受灾面积),二三万个平方你(县政府)拿好多钱来出?……现在根本搞不定,他就是拖,县里面、镇里面、村里面,就是拖。”

“村长、镇长、县长……说向上反映,慢慢来嘛。啥子叫慢慢来?只要我们(煤矿)一走,围墙一修,退耕还林一做……他(政府)根本就不会管你(农民)。”

张成松否认了这种说法,但称以后更多只能依靠地方政府和企业协调来解决采矿区周边农村的补偿问题。

村民:村支书“吃”了补偿款

对破坏严重的农村居民住宅采取的“拆除补偿”部分,到户以后,就是21500元“搬迁费”,“够不够?肯定不够。”张成松如是说。

骆帮友说,21500元实际是2003年、2004年标准:由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调查、申请、审批、实施花了好几年,调查则是2003年和2004年进行,补偿价格以当时为准。

这一笔款,芙蓉集团和县政府签订协议,通过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一折通”打到农户。

坳田村孙正中、孙正方、孙正高等人发现被村支书孙井高“吃钱”,是2009年10月份的事。那时,村民们因为“受灾补助”发放不公,而与镇政府闹翻了。

直到此时,孙正中才知道自己“一折通”上的21500元“受灾补助”,并不是村支书孙井高为他一个人额外争取来的,其他人也有。在此之前,他以为孙井高专门为他“跑关系”,便分给孙井高10200元。

孙正中说,2008年他曾经和孙井高提起,希望孙井高帮他搞点钱,好把山上的房子搬下来。孙井高约定,如果搞到钱,一人一半。“我房子烂了,上头又没有别的关系,就答应了。”

这样被孙井高收走了1万元以上现金的,还有9户。

“我们没见到过钱,一万块已经够意思了,是他搞到的钱,我们拿一万块钱就好了。”孙正中说。

孙正高说,孙井高为自己劳心费力,给他一笔钱也是应该的。

在村里“闹翻”之前,他们不知道21500元是什么钱。孙正方和孙国元等人甚至不识字,孙正方平时在“一折通”上的各类补贴大部分都由孙井高代领,这21500块,他只拿到了8000块。

“孙井高说另外2000多块是这里要打理,那里要打理。”孙正方说。

而从每个人手上拿走钱后,孙井高都要特别叮嘱他们:不要和别人说。

“我连儿子都没敢告诉。”孙正中说。

面对记者采访,孙井高称当时收取的是“保证金”:“这21500元是‘按时拆迁费’”,“必须要拆,拆就给你,不拆,就不给你,又必须转到个人户头,必须收保证金”,“现在还有人没拆”,“如果房子拆了,必须还给你”。

孙井高说,这一做法当时镇里也是允许的。但孙井高无法提供相关文件和“保证金”收据。最终,他被村民举报,并受到党纪处分。

芙蓉矿区周边农村很多村民,直到现在还有很多不知道21500元“受灾补助”具体是什么钱,更不清楚具体的补偿方案和名单——资金的运作,对村民来说,相当于处于一个“黑箱”里。

坳田村村民最终闹翻,是由于通过“特殊关系”,拿到了四川省发改委“35号文”等正式文件。

拿到文件后,村民们每天去镇政府“闹”,“每天地去遛。”秦培锋说,最终又使镇政府在2009年10月、11月两次向村民们公示了从2002年以来坳田村的各项拆迁补偿资金收支情况表。“35号文”涉及的2009年的拆迁补助中,更多的问题因而被翻出来:

孙井友、孙正康、孙井中,坳田村支部书记孙井高的兄弟或者妹弟,和秦培锋、孙正元几十户村民一样,早在几年前搬迁到山下,秦培锋等户一分没有,孙井友等三户却各得到了21500元“受灾补助”。

同是五保户,在山上居住的秦才高分文没有,村长余华飞的哥哥余华洲却拿到了21500元;本来是按户领取,而村长余华飞和妻子刘增英各领了21500元。

有的家庭出现了几笔补助,有的家庭本来有几个户头却只拿到了一笔补助,甚至分文没有。

……

问及是否有当时采煤沉陷区治理的具体文件、名单及拆迁补助收支表时,孙井高说:“这些问题不晓得”,“没有看到文件”。

而张成松既说孙井高“没有看到文件”是“骗人”,又称相关文件和名单“相对公开”,但他也并未向本报记者出示这些材料,并称 “定下来以后,没有家家户户去确定、公开”。

张又说:“名单没有,不止说县里,市里面、省里面都没有具体的东西,具体的审核标准都没有,省里只是下给一笔钱,给两个执行标准”,“名单是由芙蓉集团实地看(确定),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调整”,“县政府只是实施完,钱分下去就可以了”,“政府只是配合(芙蓉集团实施)”。

珙县财政局局长曾吉平则称自己上任一年,不清楚内情,并否认该治理资金通过了县财政局。

在芙蓉集团,资产财务部负责人袁媛向本报记者提供了当地政府与农民签订的补偿协议等文件。

她和骆帮友均称,县政府应该有具体的补偿款收支情况表,并确认补偿款曾流经县财政局。并且称:“企业不可能监管政府(的资金使用情况)。政府不敢出问题,出了问题上级就要查。”

那么,这事实上成为了一种主要依靠农民举报的事后监管。但农民却没有监督的前提——具体的补偿方案和名单。

补偿方案和名单为何不公布?孙井高:“不晓得,那是政府的事。”

张成松说:“报项目的时候,好多户都不清楚。沉陷区的红线,我们都说不清楚。”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欧阳艳琴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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