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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河南禹州原老红旗煤矿事故致人死亡 至今隐瞒未报

煤炭资讯网 2012-8-30 11:37:15    焦点话题
      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一知情人向记者反映:2012年4月18日下午4时,许昌禹州市方山镇一煤矿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死亡1人,名字叫冯松伟,至今过去4个多月,事故尚没有上报和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

  记者于5月8日、9日,赶往事发地禹州市调查,在禹州市方山镇杏山坡村,虽然据矿难已经过去20多天,但从群众口里,记者仍然听到不少群众对这次事故的议论没有平息。

  死者冯松伟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冯松伟所在的煤矿是河南地方煤炭集团季布煤业有限公司,距离方山镇禹州市政府也就在200米左右。冯松伟的孩子还小,女儿出嫁了,儿子在上中学,日子过得很艰难。冯松伟是在4月18日下午4时在生产中出事的,“他一死,这个家的天就塌了!听说赔了100多万,但能换回来人命吗?”据该村民说,冯松伟在家是老二,上面还有个大哥,干个小生意,日子过得也不怎么样。但听说矿上不让他乱说话,所以记者可能找不到他。

  据知情人讲;出事的煤矿原来叫老红旗煤矿,属于私人的矿,名义上说是经过了资源整合,实际镇政府主要领导都知道该矿属于私人的煤矿。

  记者来到禹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一位姓顾的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接待:目前矿上没有接到汇报。并表示该矿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记者:“发生安全事故应不应该给政府及时逐级汇报。”顾主任说应该报,但是他们内部也有报的程序。

  随后,记者联系到禹州市委宣传部的严科长,严科长称前期来过媒体采访此事,但县里还没有接到上报,也没有调查,针对记者提出的对市里主抓领导进行电话采访的要求,严科长联系 了一通之后,告诉记者,“主抓领导在外面,无法接受采访。”

  据当地人讲,以前禹州市当地小煤矿经常出事故,政府则能瞒就瞒,瞒报背后有什么猫腻就不得而知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多次下文:安全事故发生后,煤矿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 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结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严肃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报指出,加大对事故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且瞒报、逃匿的煤矿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惩。可是在河南省禹州市,这些文件竟然都成为一纸空文。对事件发展,记者继续关注。(冯智)



来源:中国环保新闻网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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