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 | |||
煤炭资讯网 | 2013-3-27 11:37:56 要闻 | ||
中广网贵阳3月26日消息(记者孟海 陈玉)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能力治理灾害的煤矿,坚决给予整顿关闭。 通知要求,对煤碳生产企业要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强化国有煤矿的防突措施和科技支撑能力,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国有煤炭企业所属突出矿井,未按《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4号)要求,采取区域防突措施的,一律停产(建)整顿。在采掘过程中遇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未采取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的,坚决停产(建)整顿。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一律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责令煤矿停产(建)整顿,暂扣煤矿相关证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能力治理灾害的,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退出直至关闭。国有煤炭企业所属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必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二级以上,否则一律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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