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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积极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清洁利用工作

煤炭资讯网 2017/1/30 10:54:16    要闻

  让环境更洁净,让空气更清新,让水城更美丽。

  为让碧水蓝天永驻聊城,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充分发挥聊城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坚持靠上抓、靠前抓,注重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煤炭清洁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散煤治理对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截至2016年12月30日,我市已有7个县(区)洁净型煤采购率达到90%以上;有7个县(区)配送率达到80%以上;有8个县(区)配送到户比例也达到100%;各乡镇配送网点建设已完成总任务量的97%;散煤经营户已取缔99%。

  进入取暖季以来,我市散煤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保持快速发展态势,煤炭清洁利用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国家发改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的指示精神下,在一系列举措下,国内煤炭价格涨势逐步减缓。市经信委作为散煤治理工作牵头单位,督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寻找货源,扩大洁净型煤采购量,保障冬季取暖供需。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洁净型煤配送到户比例已达到94%以上。

  统筹规划 合理调度

  洁净型煤采购量快速提升

  2016年11月1日,被称为山东“史上最严”的环保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

  为减少煤炭消耗、降低燃煤散烧污染、改善环境和空气质量、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我市制定出台了《聊城市洁净煤加工配送实施方案》,明确了洁净煤执行标准、洁净煤加工企业建设标准和洁净煤配送补贴标准。

  从散煤到洁净型煤,是一个质变的大跨越,其中的繁琐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由于2016年是我市洁净型煤配送第一年,依靠自建的加工配送企业难度非常大,经过多次研究协商,市政府制定了以洁净型煤外购为主导的基本政策。

  市经信委通过统筹规划,合理调度,截至2016年12月23日,全市已采购洁净型煤59.74万吨,比11月底增加6.5万吨;采购率为75.5%,比11月底增加8.22个百分点;已完成配送到户的洁净型煤是57.28万吨,比11月底增加10.42万吨;配送率为72.35%,比11月底增加13.15个百分点,其中,高新区、开发区、阳谷县、高唐县和莘县的采购率和配送率均已达到100%。

  扎实开展洁净型煤配送到户工作。2016年全市洁净型煤配送任务目标是79.16万吨,计划实现洁净型煤配送总户数按照配送任务目标的80%确定,全市共计63.33万户,目前已完成配送59.14万户,配送到户率为93.23%,比11月底增加11.86个百分点。全市11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中已有8个配送到户比率超过100%。

  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环保炉具。结合洁净型煤推广,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配套炉具推广,积极引导居民使用节能环保型炉具,提高洁净型煤使用效率,同时,对已购买炉具的居民进行安全使用方法指导,提高居民安全意识,防范煤气中毒事件发生。截至2016年12月23日,全市累计推广高效节能炉具18.37万台,成效显著。

  科学布局 县市联动

  加工企业建设稳步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出台的《聊城市洁净煤加工配送方案》规定,我市11个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共规划建立7个洁净型煤加工配送企业,其中,主城四区(东昌府区和三个市属开发区)合建一个洁净型煤加工配送企业,由东昌府区主导负责;东阿县以煤改气为主,型煤外购,暂不设加工企业;其他6个县(市)都各建立1个洁净煤加工配送企业。目前,冠县、莘县和东昌府区的洁净型煤加工企业已经进入试生产阶段,临清市已基本建成,高唐和阳谷县洁净型煤加工企业还在筹备之中。

  根据市政府安排,市经信委组织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分别到冠县、莘县和东昌府区,对上述三家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的审批手续、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整体来看,三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指标符合聊城市洁净型煤质量标准要求,但是有关立项审批、规划、环评、安评等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

  精心谋划 全域覆盖

  全力构建配送中心网络

  按照散煤治理工作安排和洁净型煤配送要求,每个乡镇原则上规划建设1-2处配送网点。全市共有镇办(园区)139个,2016年规划设立配送网点192个,目前已完成配送网点建设186个,完成进度达到96.88%,其中,主城四区作为工作重点,进度较快,23个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建设已全部完成。根据规划要求,阳谷县和东阿县2016年不设配送网点,直接由企业配送到户。

  在配送网点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原来的煤炭经营企业改造而成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他们的销售网络作用,加快推广速度。

  全面发动 立体宣传

  促进洁净型煤全面铺开

  加强舆论宣传,是促进工作快速推进的必要措施,尤其是散煤治理、洁净型煤推广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新事物、硬任务,更是如此。

  市委宣传部和市经信委共同研究制定了《聊城市散煤治理工作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任务和工作措施。按照方案要求,及时督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手机等多种形式,加大全市散煤治理和洁净型煤推广宣传力度。市经信委每周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文件的形式通报散煤治理工作,并在《聊城经信网》发布,同时,为加强散煤治理工作专题报道力度,在《聊城日报》设立经信专刊,及时报道散煤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为做好散煤治理和洁净型煤配送工作,在搞好硬件建设的同时,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积极培养一支具备散煤治理和洁净型煤宣传推广专业知识、技术和能力的工作队伍。每个乡镇办事处都设立3—5人的专门机构,每个村都把村两委主要人员作为培训对象,首先普及煤炭清洁利用专业知识,进而充分发挥其作用,配合进行试烧,提高宣传效果。各村广播喇叭循环播放洁净型煤知识和劣质煤的害处,形成立体式、多方位的宣传网络,推进散煤治理和洁净型煤推广工作的展开。全市目前已经形成一支1213人的专业宣传推广队伍,共开展集中试烧和进村入户试烧3万余次,增强了群众对洁净型煤的认知度,提高了群众购买洁净型煤的积极性。

  部门联动 源头控制

  杜绝劣质散煤流入聊城

  按照《聊城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切实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市经信、工商、交通、环保、公安、质监多部门联动,加强煤炭源头控制,杜绝劣质煤进入我市。

  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监管。依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对煤炭经营企业经营煤炭质量和储煤场地进行规范,达不到质量和环保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煤炭经营企业履行告知性备案和年度报告情况,公布了104家合格的煤炭经营企业。

  清理取缔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散煤经营加工企业。由市工商局牵头,对全市散煤经营户予以取缔。市工商局制定了《聊城市“禁燃区”内散煤经营业集中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了时间要求。市工商局组织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本辖区内的散煤经营企业进行自查,开展宣传及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摸底情况台账,开展清理取缔工作。全市散煤经营户共有696户,已取缔686户,工作进度完成98.56%,其中,主城四区作为散煤治理工作重点,散煤经营总数127户,已全部取缔。

  坚持疏堵结合,把好运输通行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聊城市煤炭运输车辆综合整治方案》。从交通、公安、质监部门,抽调精干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大队,集中联合办公,进行统一编组、统一行动。全市共设置20个检查点,涵盖了全市所有国省干线公路和重要农村公路,采取定点把守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上路执法,迅速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严控和查处散煤运输车辆。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3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630辆次,检查煤炭运输车辆2.5万辆次,查处违章煤炭运输车辆590辆次,劝返650次,卸载煤炭4770吨。

  建立全市煤炭质量监管检测体系。为强化煤质管控,我市采用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洁净型煤质量标准,该标准高于山东省颁布的洁净型煤质量标准。市质监局会同市工商局,研究制定了《煤炭质量监管检测实施方案》,并以聊城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下发至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质监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确保源头控制聊城市燃煤质量。抽检结果作为质监、工商和环保部门执法依据,实施依法管理。截至2016年12月23日,市质监局已在主城四区累计抽检洁净型煤样品429个,其中有71个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6.55%。各县(市、区)基本都建立了各自的煤质检验机构,不定期对煤炭市场产品进行抽样化验,加大监管力度。

  扩大禁燃区范围,取缔燃煤小锅炉。在原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础上,市环保局根据散煤治理工作安排,调整了全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部分县(市)也按照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适当划定或调整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在禁燃区内坚决禁止燃煤的加工使用。市城管局对主城区五小门面用煤情况进行排查,共查处燃煤户214家,日燃煤量2486公斤,按年经营300天计算,总消耗煤量746吨。联合市环保局印发《关于聊城市城区各餐饮场所严禁使用燃煤的通知》4000余份,逐一发送到燃煤户手中。对不听劝告、仍然燃用煤炭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适应市场 及时调整

  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资金补贴的及时到位是做好散煤治理、洁净型煤推广的重要一环。

  为此,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聊城市散煤治理市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散煤治理资金来源、补贴原则、补贴范围及标准。市经信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散煤治理市级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由市财政局将市级洁净煤补贴资金通过预拨的方式,拨付至四个区财政。各区制定具体的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为强化资金监管,市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散煤治理工作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由于近期洁净煤价格和配送成本增加,高唐、阳谷、开发区和高新区都提高了补贴标准,以保障居民享受到优惠政策,不增加生活成本。去年全市兑现财政补贴资金3亿元,比年初预算提高近1亿元。

  加快进度 全面推广

  绘就洁净型煤推广新蓝图

  “洁净型煤以无烟煤粉为主要原料,加入添加剂后经机械加工成型,其热值高、燃烧时间长。相比原煤散烧,洁净型煤二氧化硫排放减少70%以上,氮氧化物减少50%,粉尘减少80%以上。”谈起洁净型煤的好处,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滔滔不绝。据介绍,2017年,我市将加大洁净型煤的推广力度,力争全市洁净型煤全覆盖。

  高标准建设完成洁净型煤加工配送企业。2016年我市只有3家洁净型煤加工配送企业建成并投产,其他4家正在紧张施工在建。明年,进一步加大对洁净型煤加工配送企业的督导力度,进行督促检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争明年全部建成,早日达产达效,努力把洁净型煤加工企业建设成洁净型煤加工、储存、配送示范企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实现精细化加工和集中统一配送,满足本辖区洁净型煤消费需求。

  不断完善洁净型煤储运配送体系建设。由于2016年时间仓促,部分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建设尚不是很完善,在作用的发挥上尚有欠缺。今年,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将结合环保要求,制订统一的标准和日常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建设配送网点,充分发挥洁净型煤配送中转站的重要作用,真正形成依托本辖区洁净型煤加工企业,实现洁净型煤快速高效配送的网络体系。

  彻底取缔不符合质量和环保要求的散煤经营。目前,虽然取缔了大批的散煤经营户,但是有的地方还存在取缔不到位、蜂窝煤加工点和散煤流动销售等屡禁不止的现象。2017年,市经信委将继续发挥部门牵头作用,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对劣质散煤治理取缔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疏堵结合,加强日常管理与开展专项执法相结合,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的散煤经营销售点,对不符合质量和环保要求的坚决取缔,进一步净化全市煤炭市场,杜绝劣质散煤在我市的加工、经营、使用。

  积极推广发展清洁高效能源替代散煤。按照国家、省关于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有关政策,坚持减量化原则,修订完善我市洁净型煤配送任务目标。继续大力推广煤改电、煤改气以及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不断优化能源结构,不能替代的实施洁净型煤替代。

  切实加强洁净型煤补贴资金管理。取暖季结束后,按照《聊城市散煤治理市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散煤治理市级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会同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洁净型煤补贴资金进行严格审计,坚决打击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起到应有的作用。

  □记者 张兴国 耿宏伟  通讯员 李峰 王琨



来源:聊城日报  责任编辑:庞玉伟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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