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责任边界 细化六项措施 | |||
贵州盘江月亮田矿出台安全责任事故管理办法 | |||
煤炭资讯网 | 2017/3/25 13:14:38 经验交流 | ||
【本网讯】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近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就规范安全责任事故管控和工伤职工管理,细化六项措施,制定出台了《安全责任事故管理办法》。
对此,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安全责任事故管理领导小组,要求所属28个基层单位,一是全方位界定安全责任范围,实现区域管控;二是明确轻伤目标,要求同比下降30%;三是层层落实责任,细化考核,对井下每发生一人次轻伤安全责任事故,核减责任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400—3000元当月工资,对采区队组全年实现“零工伤”的,给予3—50万元奖励,对生产辅助单位全年实现“零工伤”,给予1—6万元奖励,对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及轻伤实现控制目标的,奖励安检科3—4万元,对月全矿井下实现“零工伤”,对安检科人均奖励400元;四是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受伤人员、现场安全负责人或安检员必须1小时内将情况及时汇报本单位调度室或矿调度室,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对事故情况进行处置,积极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和事故分析工作,对在工伤安全责任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将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奖励;五是规范管理,要求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险科和安检科及时建立工伤人员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工伤人员基本情况;六是工伤职工复工上岗前,由原单位对工伤职工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举一反三,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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