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安全事故两人死亡 谁应担起责任? | |||
煤炭资讯网 | 2017/4/16 17:32:25 焦点话题 | ||
近日,山西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部分群众给本报网反映称:山西省晋城市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导致两人当场死亡涉瞒报。该起事故的发生时间是2017年1月8日下午4点班,事故发生后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与死亡家属私下解决,达成谅解协议,实际赔偿是170万;对外说赔偿150万。职能部门及主管部门无任何人调查处理并未上报等。 群众反映时强调本报网记者对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能够深入调查、核实此严重安全责任死亡事故的恶意瞒报事实,追究责任并严惩,给予民众一份安心与温馨的交代。 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 实地调查:确有民工在井下死亡 2017年2月14日上午,记者根据知情人来到山西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知情人告诉记者说,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2017年1月8日下午4点班井下塌方导致两人当场死亡,死者一、是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118号农民工丁李军;1月18日下葬。死者二是晋城人年龄30岁左右(本报网正在深入调查中 后续报道)在井下煤矿塌方身亡。事故发生后,煤矿与家属达成谅解协议赔偿家属170万。 死者:丁李军,男,47岁、身份证号:14052197001041712,家庭住址:山西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尧都118号 家庭成员: 父亲:丁永海、76岁、身份证号:140521194110121718 母亲:李花萍、69岁、身份证号:140521194801161727 妹妹:丁彐霞、42岁、身份证号:140521197512301723 妻子:裴彐彐、46岁、身份证号:140521197112131745 儿子:丁晶鹏 21岁 身份证号:140521199608141719 女儿:丁晶晶 24岁 身份证号: 140521199304291726 本报网记者来到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尧都118号死者丁李军家里进行核实
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尧都118号死者丁李军的家 记者在死者丁李军家了解情况?(上图是死者丁李军的父母及妹妹) 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尧都118号死者丁李军 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尧都118号死者丁李军的父亲和女儿的资料 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尧都118号死者丁李军的母亲和妹妹资料 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尧都118号死者丁李军的妻子和儿子的资料 2月20日上午,记者带着暗访的资料来到了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见到了该局办公室时主任,说明情况并把反映资料递交给了时主任。 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办公室时主任在看记者的调查材料。 时主任说:我们没有接到关于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的报告。 记者要求见局长,时主任说:局长今天都在开会,等局长回来把材料转达。随后复印了记者的证件。 21日记者拨通了时主任的电话说:材料已送给马局长,可能会安排去调查。你们等待结果吧!、对于这次严重的安全责任事件是否瞒报,为了调查真相还社会一个公道,本报网记者将对事件更深一步进入了解情况,持续关注,且追踪报道! 截止发稿本网没有收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的回复! 编后:当出现这样严重的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后,甲方并没及时上报死亡事故,而是极意瞒报此次事故来逃避责任,并草率地想私下处理;更想随意赔偿点人民币来封口了事,才引起家属及百姓的强烈热泪诉愤。 在这次责任事故发生后甲方想串通当地各相关职能部门,极力反对向省相关职能监督部门上报,还极意地想花钱私了封口瞒报的这种行为来逃责,此作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的安全法规和条令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做到“以人为本”,实现“零死亡”事故的出现。国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知法犯法定罪加一等。谁敢私了谁犯法,谁敢瞒报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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