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之:践行“四种形态”,重在落实“早、严、全” | |||
煤炭资讯网 | 2017/4/22 17:00:51 一事一议 | ||
日前,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委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干部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抓手,已经取得明显成效。(4月13日 《成都日报》)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都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了深入阐述,对实践“四种形态”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之前,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也正式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总则的重要内容。我认为这是对我们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丰富和发展了管党治党理论,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一是落实好“早”。防止从纪律底线退守到法律底线,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阶下囚”,需要将监督关口前置,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早期预警机制,及时制止一些党员干部的非份之想,及时挡住一些党员干部伸出的脚。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必须深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彻底管好纪与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只有通过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才能尽可能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发展为大患。
二是落实好“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根本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监督执纪必须严字当头。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才能护好树,正歪树,治病树,从而防止树烂被拔。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就可以把一些犯错的党员干部及时挽救回来。在监督执纪“雷霆风暴”背后,是阻止一些党员干部在错误道路越走越远的“菩萨心肠”,是严管之下的厚爱。 三是落实好“全”。国外有句谚语说:“一只失修的马钉会导致一匹战马失蹄,一匹战马失蹄会导致一个士兵的失败,一个士兵的失败会导致一个队伍的失败,一个队伍的失败会导致一场战争的失败,一场战争的失败足以葬送一个民族。”中国古代先贤也早就总结道: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对于组织和个人来说,后果都很严重。只有实行监督执纪全覆盖,把全体党员干部都置于纪律规矩约束之下,才能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经验总结,更是重大理论创新。必须自觉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通过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尊崇党章,营造党内良好政治生态,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必将得到极大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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