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二矿重拳整治管理人员“不作为不担当” | |||
煤炭资讯网 | 2017/4/23 8:52:09 经验交流 | ||
“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职能履行不到位、有关问题解决不及时,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自我要求不高,进取心不强,工作满足于一般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或长期落后,被通报批评的……”“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想担当的;心存顾虑,畏首畏尾,不敢担当的;能力不足,办法不多,不会担当的……”对出现的上述“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情形的,矿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问责处理。从4月份起,兖矿集团济二矿将重拳整治管理人员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行为。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坚持分级负责,教育在先、从严要求,失职必究的原则,旨在进一步深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整治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问题,激发全矿上下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热情,提升管控力,彻底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该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问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明确规定对12种“在岗不作为”情形和9种“履职不担当”情形实施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问责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整改不力的,给予停职学习;情节严重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降职、免职。该矿还规定问责事项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单位或个人因本规定所列条款被问责的,将与单位或个人绩效考核相挂钩,形成管理人员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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