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出炉!建议国家限制煤炭进口和统一关闭小煤矿标准 | |||
煤炭资讯网 | 2017/5/23 22:03:55 要闻 | ||
2017年5月19日,山西发改委、山西煤炭工业厅联合发布《山西省“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这也是继《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之后,涉及山西煤炭行业领域的又一重磅规划文件。 ? 数据显示,建国至2015年底,山西省累计生产原煤166亿吨,外调量超过110亿吨,供应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用煤。全省共有煤炭主体企业131家、单独保留煤矿38家。有亿吨级4家(同煤集团、焦煤集团、晋能集团、中煤平朔集团),5000万吨级3家(阳煤集团、潞安集团、晋煤集团),1000万吨级10家,1000万吨级以下152家。截至2015年底,全省煤炭行业从业人员115.15万人,全省煤矿企业从业人员78.2万人。 《规划》表示,到2020年,全省煤矿900座以内,总能力13.2亿吨/年;其中,生产煤矿能力12亿吨/年,煤炭产量约10亿吨。到2020年,全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5万亿元,其中,煤炭产业3000亿元,非煤产业1.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山西省扣除国家认定的先进产能后,产能退出率不低于12%。到2020年,通过进一步减量重组、大幅降低煤矿数量,平均单井规模力争达到180万吨/年。 除此之外,山西省还拟打造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晋北重点培育同煤集团和中煤平朔两个亿吨级煤炭企业,晋中重点培育焦煤集团亿吨级煤炭企业,晋东重点培育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和晋煤集团三大煤炭企业向亿吨级企业迈进。 值得注意的是,在《规划》最后,山西省提出五大政策建议。 1、建议国家提出“减量重组”基本原则,支持山西试点,在国家原则框架内进行探索; 2、建议国家同意山西在整体完成国家下达去产能任务的前提下,允许对资源整合改造煤矿承担去产能任务进行内部调整; 3、恳请国家在先进产能认定方面给予山西省大力支持; 4、适度限制煤炭进口,支持山西建立国家煤炭储备基地; 5、建议国家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淘汰标准和目标,将30万吨以下煤矿视为落后产能,在2018年底前将全国范围内产能30万吨以下煤矿依法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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