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临县华烨煤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致一人员伤亡疑瞒报 | |||
煤炭资讯网 | 2017/5/29 16:49:41 安全专题 | ||
近日,山西吕梁市临县大禹沟乡福堂峪村群众给本报反映称:华烨煤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涉瞒报。2017年2月19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死者:刘意峰。家庭地址:山西省临县大禹沟乡福堂峪村人。 死者刘意峰在华烨煤矿2月19日在井下皮带夹住头部受伤,导致死亡。矿方私下与死者家属以200万达成赔偿了事,事发至今矿方一直瞒报此事。 记者调查:
死者:刘意峰,男 ,40岁,家庭住址:山西临县大禹乡福堂峪村。
家庭成员:
死者刘意峰的妻子: 杨海花 35岁
死者刘意峰的大女儿:刘佳慧 14岁
死者刘意峰的二儿子:刘佳伟 8岁
死者刘意峰家
4月28日记者来到临县煤炭工业局,见到了李廷江局长,递交了反映材料阅后说:关于华烨煤矿的事故不清楚,至今没有接到上报。待我局调查了解后给予你们回复! 本报网记者对于这次严重安全责任事件是否瞒报,为了调查真相还社会一个公道,本报网记者将对事件更深一步进入了解情况,持续关注,且追踪报道!
编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的通报》,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国家监察部等六部门联合颁发的《监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肃查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通知》,则进一步强调要“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惩瞒报事故责任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做到“以人为本”,实现“零死亡”事故的出现。国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知法犯法定罪加一等。谁敢私了谁犯法,谁敢瞒报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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