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推进“四个一批”工作对煤矿分类优化处置 | |||
煤炭资讯网 | 2024/10/11 9:05:04 安监动态 | ||
日前,山西省晋城市政府深入开展煤矿“四个一批”工作,进一步推动煤矿产能与产量相匹配。 据了解,晋城市政府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全面系统评估全市煤矿产能状况、安全水平和环保现状,并按照“核增一批、核减一批、退出一批、新增一批”的工作要求,对煤矿进行分类优化处置。 “四个一批”工作按照煤矿企业自查评估、专班审查评估结果、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三个步骤开展。 煤矿企业自查评估阶段,由煤矿主体企业负责对所属煤矿开展自查评估。对生产煤矿编制煤矿生产能力和安全状况自查评估报告,明确科学生产能力和重大风险隐患。对长期停产停建和未开工煤矿,编制长期停产停建和未开工煤矿评估报告,明确复工复产或关闭(减量重组)退出时间表。 专班审查评估结果阶段,由市级工作专班组织晋城市能源局、应急管理局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九处等,对煤矿评估结果进行联合审查,提出按政策可核增或拟核增、拟核减、拟关闭(减量重组)退出、新建以及产能接续煤矿名单。 按照方案组织实施阶段,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煤矿主体企业督促指导煤矿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加快长期停产停建和未开工煤矿分类处置,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到2025年6月底前复工复产到位;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关闭(减量重组)退出到位。因自身原因逾期应复未复、应退未退的,证照手续到期后不再延续,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注销。(牛祥时志云) (2024年10月1日《中国煤炭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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